打破枷锁:股东自由辨On the defense of the freedom of stockholders
李德恩,叶新发
摘要(Abstract):
《公司法》应以股东为本位,否则股东自由便会大打折扣,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利益相关者学说并不意味着《公司法》从股东本位转向社会本位,股东本位构成了股东自由的基础。从其内涵来看,股东自由是不受他人强制的自由,政府不应以集体的名义对股东自由进行剥夺。从其外延来看,股东自由是股东个体的自由,法律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小股东权利的保障要予以特别关注。我国《公司法》并没有完全贯彻股东自由的上述理念。
关键词(KeyWords): 股东自由;股东本位;个体自由;强制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作者(Author): 李德恩,叶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