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诉讼中自认的限制On The Restriction of Self-admission in Civil Procedure Law
吴凤亚,华小钢
摘要(Abstract):
自认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而古老的制度,它孕育于辩论主义原则的基础之上。自认拥有约束当事人和法院以及免除另一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效力。但并非所有的自认都能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效力,其受到一定的限制。自认的限制虽在我国的法律条文中有所涉及,但在实践过程或实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定问题。因此,民事诉讼中自认的限制问题需要进一步地思考与探索。
关键词(KeyWords): 自认;效力;限制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作者(Author): 吴凤亚,华小钢